随着人类活动影响下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人们在城市生活中各种身心疾病的凸显,以及现代儿童愈发严重的“自然缺失症”现象,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人与自然间的关系疏离是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所在。近年来,我国的自然教育从小众自然教育工作者的郁郁独行逐渐走入公众视野,从事自然教育的机构和个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了出来。
根据2018年由全国自然教育网络和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主办的第五届全国自然教育论坛发布的《自然教育行业调查报告》显示:自2010年起,自然教育机构注册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15年更是实现跳跃式发展。
一方面,自然教育的蓬勃发展令人欣喜;另一方面,一些不和谐的问题也不断出现:活动和文案抄袭以及品牌侵权;以自然教育、自然科普教育等为名的活动中发生破坏生态、伤害野生生物的行为;营队活动中男教练对女童的性不当行为等事件,也引起大家对行业良性发展的担忧。在行业发展初期,因为起点和专业背景不同、尚未建立权威性的行业标准和认证体系、缺乏系统的行业人才培养体系,出现这样的问题难以避免。但是既然都以“自然教育”为名,是否会因为个别的现象,令家长、学校和社会对整个行业产生误解、影响对自然教育活动的信心,进而使每一个自然教育行业中的从业者和机构受到负面影响?
全国自然教育论坛自2013年发起以来,始终以推动自然教育行业的良性发展为使命。面对伙伴们的担忧,以及这些问题可能对行业发展造成的伤害,我们编写了《自然教育行业自律公约(征求意见稿)》,即日起至2018年11月19日,面向行业伙伴征求意见。我们将在征求意见结束并修订之后,邀请认同的伙伴(包含自然教育机构和自然教育从业者个人)进行联署,目的是对这些可能会对行业健康发展产生负面影响的问题形成原则性共识,以行业自律为出发点,共同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自然教育行业自律公约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自然教育行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所称“自然教育行业”是指“在自然中实践的、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教育”从业群体和从业活动的总称。
第三条 倡议行业机构、从业者联署,加入本公约,从维护行业健康发展的角度,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创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第四条 全国自然教育网络是本公约的制定和发起方。
第二章 自律条约
第五条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尊重自然。努力减少对野生生物及自然环境的干扰,不以自然教育的名义,伤害野生生物,破坏生态环境。
第七条 尊重知识产权。未经授权和许可,不使用其他机构或个人的图片和文字等,不抄袭其他机构的课程和活动方案。
第八条 重视安全风险管理。做好安全管理规划和风险管控,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叫停。
第九条 建立反性不当行为机制及解决途径,对性不当行为零容忍。
第三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公约与国家法律和法规不一致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 本公约解释权归全国自然教育网络。
发起方:全国自然教育网络
2018年11月11日
* 本稿参考了杭州自然教育网络出台的《自然教育网络(杭州)行业约章》和华南自然教育网络出台的《华南地区自然教育行业约章》。
行业受到负面影响,每一位伙伴都可能会被波及;行业良性发展,每个人都会受益。期待大家的积极参与,形成合力!请点击https://ff.lingxi360.com/f?fid=G6a2G0vKO4lL1&utm_bccid=LXEnv0uV链接,为行业自律公约提供您的宝贵意见!
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自然教育论坛 ”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4GjjVlAbcU8TvpU5vry0R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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