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 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和污染防治需要协同治理

2022年12月,《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审议通过了“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以下简称“昆蒙框架”)。“昆蒙框架”分别设定了4个2050年长期目标,以及23个以行动为导向的全球目标。其中,“减污”(行动目标7)、“降碳”(行动目标8)和“强生态”(行动目标11)都是“昆蒙框架”中的重要目标。

2022年12月,《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审议通过了“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以下简称“昆蒙框架”)。“昆蒙框架”分别设定了4个2050年长期目标,以及23个以行动为导向的全球目标。其中,“减污”(行动目标7)、“降碳”(行动目标8)和“强生态”(行动目标11)都是“昆蒙框架”中的重要目标。


环境污染和气候变化是导致生物多样性丧失的直接驱动因素。城市和农村废弃物,工业、采矿和农业活动产生的污染物,石油泄漏和有毒废物,对土壤和水环境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1980年以来,全球海洋塑料污染增加了10倍,海洋中的污染物不仅影响海龟、海鸟和海洋哺乳动物的生存,还通过食物链影响人类健康。气候变化显著影响物种分布、物候、种群动态、群落结构和生态系统功能。要保护好生物多样性,就必须控制和减缓环境污染及气候变化,减轻其对生态系统和物种的影响。


“昆蒙框架”针对性地提出了治理目标和路径。在环境污染方面,提出“2030年将所有来源的污染风险和不利影响减少到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功能和服务无害的水平”的目标,以及提高养分循环和利用效率,减少农药和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并“防止、减少和努力消除塑料污染”等治理路径。针对应对气候变化,“昆蒙框架”提出以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和/或基于生态系统办法,指导全球气候减缓、适应和减灾行动,控制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不利影响,增加其对生物多样性的有利影响,最终实现“最大限度地减少气候变化和海洋酸化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并增强其韧性”。


“昆蒙框架”也展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治理环境污染和应对气候变化关系的另一维度。行动目标11提出,通过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和/或基于生态系统办法,指导生态保护与修复活动,恢复、维持和增强调节空气、水和气候、土壤健康等生态系统功能和服务,造福所有人和自然。该目标的核心逻辑是,生物多样性也能为环境污染治理和应对气候变化作出贡献。如保护和修复森林等生态系统,能够促进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稳定,增加生态系统碳汇,进一步吸纳温室气体。生态系统对二氧化氮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具有很强的黏附与吸收能力,能够积累和降解水体和土壤中的重金属及其他污染物,实现对环境的净化。


“昆蒙框架”的这些目标充分反映保护生物多样性、环境污染和应对气候变化之间的协同关系:要解决环境污染、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丧失三重危机,就需要将减污、降碳和保护自然视为相辅相成的三个目标,实现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的协同推进。


为了满足三者协同推进的要求,各国家、各级政府在谋划、设计和实施治理污染和应对气候变化项目时,要将是否有利于保护生态系统和物种作为衡量项目是否成功的重要指标,也需要在谋划、设计和实施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项目时,将减污和降碳作为衡量项目的重要指标,通过优化生态系统服务结构,改善和提升生态系统在水质净化、释氧固碳、污染消纳等方面的服务功能。


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享受零污染的土壤,是我国人民群众的强烈呼声,更是政府施政所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污染防治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十三五”期间,我国确定的9项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阶段性目标,全面圆满超额完成,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厚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


在行动层面,我国也积极探索强化“减污”“降碳”“强生态”的协同,如我国长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但太湖、滇池等重点湖泊蓝藻水华频发,严重影响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其根本原因在于水生态系统仍然处于失衡状态,鱼类、底栖动物等关键群落得不到恢复,在水生态系统中难以发挥作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正在推进的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就是为了抓住长江水生态环境问题的“牛鼻子”,扭转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下降的趋势,恢复水生态系统和物种群落结构,使鱼类、底栖动物等关键种群休养生息,使水生态系统恢复健康状态,巩固长江水环境质量改善的成果。


我国先后实施的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通过恢复生态系统,有效提升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在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例如三代塞罕坝人为京津冀筑起阻沙源、保水源、拓财源的绿色生态屏障。经过多年的艰苦努力,塞罕坝从昔日的“高、远、冷”,到如今的“绿、美、香”。林场森林覆盖率达到82%,林木蓄积量大幅增加。森林生态系统每年净化水质2.84亿立方米,固碳86.03万吨,释放氧气59.84万吨,每年带动当地实现社会总收入数亿元,成为群众脱贫致富的“绿色银行”。森林的恢复,为野生物种提供了栖息地,强化了生态系统固碳功能,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了有益贡献,充分体现了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成效。


我国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缔约方和COP15主席国,要在今后将持续推进“昆蒙框架”在国内的落地执行。为了更好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的协同治理,以下几个方面需要得到关注:


一是建立协同治理法律政策框架。在国家层面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统筹,打破协同治理的政策壁垒,建立协同治理机制,制定协同治理政策框架,在制定法律法规时,充分考虑生物多样性、污染防治和气候变化协同作用,加强不同领域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和互补。


二是制定协同治理战略。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协同治理国家战略,在制定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和国家污染防治目标时,将生态系统在净化水质、释氧固碳等方面的贡献纳入考虑。在制定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与行动计划时,针对“昆蒙框架”目标,提出科学、可量化、易操作的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


三是加强协同治理研究。在开展生态系统修复过程中,继续深入研究生物多样性、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之间动态关系的机制机理,探索开发能够有利于保护生物多样性、减缓气候变化和控制环境污染的生态系统修复技术方案,深度挖掘生态系统修复工程项目的多重效益,寻找能够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增加碳汇能力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


四是加强协同治理国际合作。建立《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和国际化学品三公约(《巴塞尔公约》《鹿特丹公约》《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协同机制,在履约任务和行动层面加强沟通协调,做到信息融会贯通。将协同治理作为国际双(多)边交流合作议题和重点行动领域,推动协同治理双(多)边交流。


五是建立各方广泛参与的协同治理体系。广泛发起协同治理倡议,广泛邀请社会各界加入协同治理,在政府部门与利益相关方之间建立对话交流机制,调动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公众的积极性,鼓励所有利益相关方积极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的协同治理。


作者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研究所

  • 发表于 2024-03-15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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