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参技能分享 | 垃圾焚烧行业的公众参与,到底应该如何参与?

公众如何参与垃圾焚烧?

2020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党的领导、多方共治、市场导向和依法治理四个原则。其中“多方参与”一定少不了“公众”的参与,而垃圾焚烧行业的公众参与因为本身公众的高关注、国家政策的导向,可以算作是污染防治领域公众参与的“先行者”。

attachments-2020-03-zKqDS0ZG5e7db5dc8ada6.jpg                  《指导意见》提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需要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


2009年11月,广州番禺发生的垃圾焚烧厂群体事件,算是比较早的因为反对垃圾焚烧厂建设的群体事件。时至今日,垃圾焚烧厂建设或者运行引发的群体事件仍然常见于媒体报道。2017年原环保部提出垃圾焚烧厂全面实施“装树联”,2018年,原环保部和住建部提出“环保设施对外开放”,垃圾焚烧就是需要开放的重点行业。

作为长期关注垃圾焚烧行业的环保组织,我们总结出垃圾焚烧行业的公众参与基本分为两类,一类是参与到规划选址,周边居民反对焚烧厂建设,暂且不论反对的诉求,这都是参与意愿的表达,不一定都是“闹事者”,更多的可能是难有参与反馈意见的渠道

另一类是针对在运行的垃圾焚烧厂,希望其能持续稳定达标排放,不断降低焚烧带来的环境风险。垃圾产生的主体是每个人,垃圾焚烧厂污染物排放的环境又是每个人的生活环境,因此,这就需要每个普通人都能够参与到促进垃圾焚烧厂降低污染物排放的目标中来,可以有参与监督、参与传播和参与实践

attachments-2020-03-FsJK6rcS5e7db68fe40c1.jpg       江西九江垃圾焚烧厂周边居民通过拉横幅来表达诉求


参与规划选址

规划方面,近年来,随着《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2166号)文件的出台,海南、云南、浙江等多省也相继出台了各省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进一步明确、引导焚烧厂的建设。垃圾焚烧中长期规划出台一般都需要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针对性的提出异议。

选址方面,重点在于选址公示和环评公示阶段提出异议。环评公示阶段,可以多人联合申请举办听证会对于项目选址合法合理性进行讨论。提出异议的相关法律依据可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

attachments-2020-03-CO33hJE85e7db667bc8f8.jpg                                   陕西省垃圾焚烧中长期规划公示


参与实际监督

垃圾焚烧厂的实际监督,可以分为“线上”和“线下”。线上监督是指在各省市重点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平台、监督性监测信息平台、企业官网、当地政府网站查看垃圾焚烧厂公示的排污信息是否达标。2020年1月新上线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公开平台”链接:https://ljgk.envsc.cn,可以查看全国每座在运行垃圾焚烧厂的自动监测数据。无论哪个平台查看,都需要注意是否是有效数据,简单判断就是有没有对异样数据进行说明。

线下监督是指实地去看垃圾焚烧厂的废气、废水、炉渣和飞灰是否合规处置,如:焚烧厂门口的电子显示屏能不能看到、显示数据是否存在异常、周边有没有恶臭、烟囱是否排放非白色烟(黑、黄、红等)、排污口是否有黑水或臭水排出、炉渣是否进行了防雨淋防渗、飞灰处理是否密闭、飞灰处置是否进行了密封等等。垃圾焚烧厂的管理情况也可以一定程度上反映其运行水平,而其运行水平的高低也直接影响着其对环境的风险大小,能够实地去看垃圾焚烧厂是比较有效的参与方式。

attachments-2020-03-yDhwfD3J5e7db6daed12b.jpg                                 山东郓城垃圾焚烧厂门口电子显示屏


参与传播理念

随着“环保设施对外开放”政策的落地实施,很多人得以进入垃圾焚烧厂内部进行参观,了解我们每天扔掉的垃圾最后是如何处置的。这样的参观过程,以及过程中引导员的介绍,可能会让公众在参观后产生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垃圾焚烧厂真干净,焚烧处置没有污染;另一种感慨第一次见到这么多垃圾堆在一起,很震撼,每个人都应该践行垃圾分类,在实际生活中减少垃圾的产生。

第一种观点要基于垃圾焚烧厂实际是一个工业企业,作为一个工业企业不可能做到完全没有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因此我们合理的期待是希望其可以达标排放。第二个观点是要清楚地知道我们每个人才是产生垃圾的责任主体。因此关于“垃圾焚烧”需要理性的看待,既要了解其存在的环境风险,也要清楚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在生活中减少垃圾的产生,实际就在为垃圾焚烧厂减少污染物排放做贡献。在此基础上科普传播,提高整个社会的科学素养。

attachments-2020-03-oLf58YiD5e7db717c55e1.jpg                     亳州垃圾焚烧厂周边道路渗滤液滴落严重,摄于19年6月


参与实践分类

中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专家委员会秘书长乐家林曾说过,如果把垃圾焚烧锅炉比喻成一个“工业胃”,那它一定不是什么都能很好的消化。常识也知道,金属、玻璃、瓷器这类的垃圾是不能焚烧的,剩菜中的汤汁、西瓜皮等水分较多的垃圾是不易焚烧的,这两类垃圾恰恰是我们每个人都会产生的。

这么看来,我们日常生活中就可以尽可能减少产生不易焚烧和不能焚烧的垃圾或者规避其进入垃圾桶,避免这两类垃圾进入垃圾焚烧厂,垃圾焚烧炉这个“工业胃”会运行的更好,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压力也会小很多。转化成实际行动就是——不把家里花盆里换下的土、废弃的小家电、破碎的瓷器或玻璃等垃圾直接扔进垃圾桶,将剩菜的汤汁沥到马桶中冲走,西瓜皮挤压后丢弃,大件垃圾找专门的回收企业进行回收,这些粗分类方法就是在为垃圾焚烧厂稳定运行做贡献。

attachments-2020-03-AVgacMAO5e7db73d70111.jpg                   垃圾中混入小电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烟气处理难度和飞灰毒性

公众参与的主体是公众,公众是指每个普通人,同时,公众又是力量最大的群体。每个人的行为都在影响着这个群体的行为,参与不是抱怨和指责,而是实际的行动起来,我们要相信参与的力量,会带来量变到质变的改变。

  • 发表于 2020-03-27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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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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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圆
汤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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